时间:2022-07-28 09:36:40浏览量:11
问题:某政府采购项目经过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的正式授权,在投标文件中已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,提供了所投产品节能认证证书以及全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。项目中标后,未签订采购合同时,采购人要求提供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资料(如产品检测报告)等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,是否可以拒绝?
专家解析签订合同时不能够改变投标时的实质性内容。如果投标文件已经明确投标产品通过了检测机构的检测,采购人要求签订合同时附上这个检测报告,这个要求并没有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,应该是合理要求,中标人不应该拒绝。
来源: 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
免责声明:引用会标注来源,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出版社所有,
不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负法律责任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。
智能客服
ebid@ordins.com
4000-555-8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