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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实务问答】合同签约时间超过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间,该合同是否有效?

时间:2024-07-05 13:40:05浏览量:30

Q

中标通知书要求中标人接到通知15日内与甲方签合同,双方实际是在第23日签订合同。请问该合同是否有效?双方的签约行为是否涉嫌违法违规?如果涉嫌违法,具体违反哪条哪款规定?

A

该合同有效。

《招标投标法》第四十六条规定:“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,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。”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均属合法行为。在本项目中,双方的签约行为违反了中标通知书的要求,但并不违反法律规定。

法律依据

  • 《招标投标法》第四十六条

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,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。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。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,中标人应当提交。


来源: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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